保險期間
九十三年度:93.08.01∼94.07.31
九十四年度:94.08.01∼95.07.31
給付項目
給付金額
身故給付
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身故1,000,000元



第一級
1,000,000元
生活補助
滿第一年仍生存
150,000 元
滿第二年仍生存
200,000元
滿第三年仍生存
250,000元
滿第四年仍生存
300,000元

第二級

750,000元
生活補助
滿第一年仍生存
112,500 元
滿第二年仍生存
150,000元
滿第三年仍生存
187,500元
滿第四年仍生存
225,000元
第三級
500,000元
第四級
300,000元
第五級
150,000元
第六級
100,000元



住院 住院保險金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,不分治療項目,超過社會保險給付部分,按自行支出之實際醫療費用,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(影本需加蓋合格醫療院所關防)申請,同一事故最高以50,000元為限。
專案補助 1. 限免交保險費學生。
2. 每一事故最高以200,000元為限。
傷害門診
按自行支出金額給付醫療保險金,同一事故最高以5,000元為限。
燒燙傷暨重建手術
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,符合全民健保重大燒燙傷定義且須實施重建手術者,按其自行支出的實際醫療費用給付,同一事故最高以30,000元
集體中毒慰問金 5人以上集體食物中毒經醫院診斷須住院治療者,每人給付3,000元